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业得到了空前发展,兰州市城关区消费者协会从近期的投诉统计看,生活美容逐渐成为生活投诉中的一个热点,并呈上升趋势。城关区消协对美容服务行业的有关情况调查如下。 城关区美容行业基本情况及消费群体分析 目前城关区从事美容服务行业的共133户,其中,有限公司6户,个人独资25户,个体工商户102户;其经营规模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占60%,经营规模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占40%。在调查中了解到,男女消费者性别比例为13.6%和86.4%;主要消费群体年龄为30岁到50岁,占80%,60到70岁占20%;22%喜欢疗效型美容院,28%喜欢保养型美容院,50%喜欢综合型美容院;月薪在1000元以上的消费者占八成;女性在选择美容院作皮肤护理方面占43%、减肥占27%、全身保健占30%;按消费频率,每月一次者达60%,每月两次者达37%,每月三次者达3%,全身保健以大龄女性居多。 调查显示,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首先想知道的信息是产品是否安全,其次是产品功效,第三是产品价格。而对产品包装袋上标示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使用期限的关注,有59.47%的消费者表示非常注意;30.0%的消费者表示有时注意。在对名人代言美容化妆品广告的可信度评价中,85%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可信。消费者在科学安全美容方面知识较缺乏, 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范畴界限模糊。 据了解,目前美容服务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生活美容服务;一部分是医学美容服务。医学美容服务的定义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它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学美容学是医学、美学与美容技艺三者相结合的产物,由多种临床学科与某些非临床学科相互交织而成,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近年来,美容业因其具有高利润,社会上一些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机构、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纷纷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医疗美容质量难以保证,美容业管理方面的漏洞,致使美容师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美容不成反毁容的事件时有发生。调查发现,仅有45%的消费者表示知道,有25%的消费者反映不太了解,30%的消费者错误地认为纹眉、纹唇、纹眼线、穿耳孔等是生活美容。可见,至少有30%的消费者对纹眉、纹唇、纹眼线、穿耳孔等美容项目的归属问题不清楚。进一步分析显示,文化程度越高,知道纹眉、纹唇、纹眼线、穿耳孔等属于医疗美容的比例越高。 生活美容存在的六大问题 1.美容广告不真实 面容净白无暇、光彩照人,身材纤细苗条是时下每一个爱美女性孜孜不倦的追求。于是美容院无论规模大小,家家推出了祛斑、美白、除皱、卵巢保养、芳香开背、瘦身、全身保健等各种功能性的美容护肤保健服务,并在广告宣传中言至极致,纷纷自诩产品功效高、好、快,如具有“卓越的抗老化效果”、“全面净白修护肤色,重现亮白新颜”“轻松一抹,就能拥有三重美白(减斑、亮肤、变白)功效”等。然而本次调查反映,近85%的消费者对当前美容院开展的美容服务和化妆品使用效果评价一般,仅有15%的消费者对美容服务感到满意;10%的消费者对化妆品使用效果感到满意。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产品真伪难以判断。为了招揽顾客,发布过分夸大、虚假的广告或口头承诺,诱使消费者接受服务,一旦出现问题,经营者又百般推诿,不愿承担责任。 2.免费试用强拉客 美容院强拉顾客现象,让消费者感觉到做美容并不是一种享受,对普遍存在的免费生活美容体验心存疑虑,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温柔陷阱,但又禁不住美容师的花言巧语、在狂轰乱炸下失去理性消费的意念。免费试用大多实质是以套购产品为主,产品多以公司供货、定价,而且价格多数在100400元之间,极少数在百元以下。而全身保健产品费用则在1500元以上。消费后不及时出具详细帐单,不提供合法票据,导致人们稀里糊涂地消费。 3.美容院强推产品现象严重 据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的不规范经营主要表现在推销产品当中。我协会近期处理的一起消费投诉案件:七旬老太白某,在广场某美容院于2005年11月进行美容服务消费,至今年三月,仅一年多时间,经美容师不断说服,从一项单一护理,发展到了综合美容,先后13次增加护理费,白某被“套”美容费近万元,等她意识到有问题后,才将此事投诉到我协会,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多次协调,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白某3655元。 4.产品质量难保证 对美容院的产品质量消费者难鉴别,多数美容院对销售的产品不出具合法票据和详细帐单,以致消费后一旦出现问题,无处投诉,给消费者造成身心健康及经济上的损失。此外,美容院也是产品质量监督的薄弱环节,个别美容院为达到快速“美容”效果,使用添加剂严重超标甚至含禁用成份的化妆品。如,浙江省工商局对杭州的一些美容院进行抽查发现,一些增白化妆品的汞含量超标近千倍。 5.价格虚高 一些美容院不断地向消费者推销各种所谓“效果显著”的美容产品,但往往出售的化妆品价格严重失真,或高价出售质量低劣的产品,令消费者上当后后悔不迭;有些美容院在为消费者提供美容服务时,宣传使用的产品和实际使用的产品不一致,存在严重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还有些美容院以义务或免费试用化妆品美容为诱饵,高价收取材料费,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更有甚者待顾客付款后,使用各种理由游说顾客做更贵的疗程。为达目的,美容师有时会拿科学名词做幌子,吓唬一知半解的顾客;有时以挑剔口吻讨论顾客的外观,令顾客自卑不理智地增加各种“特别”治疗。从而抬高价格,获取暴利。 6.业务水平难评定 在对美容师资格认证方面应该由劳动保障部门每年进行考核,并颁发证书。而美容技师的结构较为复杂,学历较低,其证书也以职业培训学校和公司颁发为主,并进行考核认证。而事实上经我协会调查了解,仅获得职业培训学校颁发的美容专业毕(结)业证书,并不具备从事美容职业的资格。劳动部颁发了新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要求对美容从业人员强制执行“持证开业、持证上岗”制度。而在美容行业中的美容师、全能师、美体师的资格认证也多是由公司方面招聘人员时,应聘人员挑选岗位后进行2-3个月的培训合格后上岗,进行美容操作,每年由公司进行考试晋级,没有专业部门进行技术水平鉴定,因次规范美容行业的执业资格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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