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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30年大学消费的记忆

发布时间:2007-8-16 16:28:49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今年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30年。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收费形式也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免费的午餐”,发展到招收自费学生,再到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的并轨收费,大学学费开始增加,个别高校出现乱收费的现象,高校乱收费成为百姓反映较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高校收费进行整顿规范,积极推进助学贷款等措施,来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今年,有6所师范院校免费招收大学生。随着国家多项措施的出台,大学收费制度将越来越完善。
    七八十年代   高等教育实行免费制
    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高等教育都是免费的,一些学生还能享受一定的补贴。1952年7月8日,当时的政务院颁布《关于调整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通知》,明确规定,将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的公费制一律改为人民助学金制。人民助学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之后持续了30余年。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当时的77级大学生情况比较特殊,包括在职职工、下乡知青、社会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生等。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当年12月17日,教育部、财政部制定颁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办法》,规定工龄满5年的国家职工考入高等学校后,原单位照发工资;一般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
    1979年,国家出台规定,连续工龄满5年以上的国家职工,一律实行职工助学金制度,由学校按月发给职工助学金,不再由原单位发给工资和享受原单位其他待遇,基本恢复了“文革”前的人民助学金制度。此后,此做法一直实施到1985年。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实行大学收费“双轨制”。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做出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委托培养生、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招的高考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计划外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
    1989年8月,原国家教委、物价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对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除师范生外)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中学杂费每年100元,住宿费每年20元。
    当时国家统计局的数字表明,1989年城镇居民平均收入为1260元,农民平均每人纯收入为602元。加上生活费和其他学杂费开支,每个大学生平均以每年花费600元算,供养一个大学生的费用占城镇居民年收入的50%左右,是农民一年全部的收入。
    九十年代   并轨收费让更多的人走进大学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全面实行并轨、扩招政策,大学学费大幅度上涨,这些政策让更多的人走进了大学。
    1994年,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促使高等教育更加公平,国务院下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宣布高考招生不再区分两种计划形式,改变学生上大学费用由国家包下来,毕业时由国家包安排工作的做法。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学金、贷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制度,逐步建立学生上大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制度。
    从1994年开始,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37所重点大学开始并轨收费试点。这些学校94级学生的学费比上一年级公费学生大幅度上涨,大都超过了1000元。到1997年,全国所有高校基本完成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1999年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伴随着扩招,学生的学费开始大幅度提高。
    二000年至今   大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建立
    自1997年全国高校招生完全并轨后,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出现了较大幅度地增长,并出现乱收费现象,出现高校里的贫困生现象。2006年3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实际上是2000年制定的,从2001年起,每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都专门下发通知,强调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也就是说,从2000年到现在,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并没有提高。但是,自2001年以来,至少有10个省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高了高校学费标准。
    2006年,高校重点课题《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示,近10年,我国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平均每年在1万元以上。
    随着高校收费的增长,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经过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十几年的共同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学生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今年初,教育部宣布,从秋季开始,全国有6所部属师范院校开始提供免费教育。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名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名学生。待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
    观点  尽快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
    大学学费的不断上涨,成为近年来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国家正在建立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体系。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近日表示,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财政助学经费投入偏低,必须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二是资助面偏窄,资助强度偏低,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有效资助。三是助学政策导向设计不明确,作用发挥不充分。
    中央教科所教育督导与评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杨润永说,免费高等教育被“收费加资助”的政策所取代是必然的。收费改革的动因之一是政府无力负担所有的高等教育费用。双轨制只不过是一个过渡,双轨带来了上大学机会的不平等,并轨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机会与权利,保证了生源质量。
    高等教育实行适当收费,能够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满足更多人上大学的需要,同时也能体现“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但目前看来,高校的过高收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由招生并轨带来的公平效应,与大幅上涨的学费相对应的是许多家庭收入的增长水平远落后于学费的增长幅度。
    杨润永认为,解决高等教育收费问题,除了增加教育投入,严查教育乱收费以外,还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大学资助体系。如果不能同时建立起有效的大学资助体系,不但难以达到改善高等教育资源公平分配,反而可能使它的分配变得更不公平,目前的奖、贷、勤、助、免等尚难以承担此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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