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首    页    本站公告    新闻中心    市州维权动态    消费黄页    在线访谈    消费杂谈    投诉问题    法律维权    典型案例    消费调查    消费警示    
   消费知识    置业世界    餐饮服务     购 物 指 南    汽车天地    家电世界    商界精英    诚信企业     315网刊    品牌推荐    联办单位    315论坛

旅游选好旅行社最重要

发布时间:2007-12-21 16:04:10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目前,确有部分不法之徒受利益驱使,从事着一些扰乱旅游市场、损害旅游者利益的勾当。翻开一些旅游广告,满目皆是“非凡之旅”、“逍遥游”、“豪华游”等,但这些广告上并未注明是由哪家旅行社组织的,其联络方式也多是BP机或手机号码,联系人大多为“某先生”、“某小姐”。这样的旅游组团形式让消费者一头雾水,无所适从。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旅游一定要选好旅行社,才能保证您旅游的愉快与安全。
    正规旅行社应取得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旅游业务范围是经过严格核准的;中国公民的出境游是国家特许经营,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否则就是假冒。
    目前我国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游社和国内旅行社。全国有各级国际旅行社1000余家,主要负责组织、接待外国人来华旅游;这其中只有67家国际旅行社被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它们又被称为“组团社”,未经批准而承办出国游业务的均属非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现阶段有些未取得公民出境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受组团社的委托,成为经营出国旅游“代理社”,这在旅游市场中客观存在;但“代理社”必须要以组团社的名义组织旅游,否则即为非法;消费者参加组团社或以组团社名义的代理社经办的出国旅游,比参加非法经营出国游的旅行社,自身权益更有保障。
    另需提醒消费者的是,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目前一切外国旅行社在华的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等活动,不得直接从事招徕、接待等旅游业务,否则均属非法。
    国内旅行社数量很多,可谓良莠不齐。通常大型的旅行社资金雄厚、人员素质高、经营方式灵活,拥有较高的信誉。他们当是消费者旅游出行的首选。当然也有一些地方上的小型旅行社,擅长经营本地的旅游业务;但在承揽长途旅行业务时,应对突发事件就没有大型旅行社有实力。消费者应根据自己旅行的路线、时间以及自身的经济状况,尽可能选择信誉好、实力强、价格公允的旅行社,满足自己的出行需要。
 

 友 情
 链 接

        

Copyright © 2006-2008  Gs315.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版权所有   陇IPC备200635214号



联系电话:0931-8960059   896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