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古浪县大墩滩禇家窝堡村村民李某通过电话向当地消协分会投诉称他与同村祁某所种的18亩啤酒大麦出苗率不足85 %,怀疑种子有问题,要求给予处理。分会工作人员迅速驱车赶往15公里外的大墩滩 家窝堡村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消费者李某、祁某所使用的甘啤4号大麦种子是从大墩滩街经销商黄某处购进。其中李某购买了200公斤,祁某购买了150公斤,每公斤2.2元。消费者李某与祁某称他们是严格按照包装上的说明播种的,每亩39斤。其中李某种了10亩,祁某种了8亩,共计18亩。消协分会工作人员随即对销售商黄某销售剩余的啤酒大麦种子、外包装和合格证资质进行了检查,确认其经营资格合法。为进一步了解情况,随后,工作人员与经销商黄某、供货商张某以及消费者一起前往田间实地勘验种子的出苗情况。由于18亩地十分分散,现场勘查用了近2个小时。勘验结果表明18亩地的出苗率相对其他同类种地确有低出苗率的现象。同行经销商黄某、供货商张某也当场认同,但他们认为农民在播种时没按照包装说明播种,拒绝赔偿。而2位农民坚持自己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播种,双方各执一辞。经过工作人员近3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夜近11时许,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销售商每亩赔偿100元,共计1800元。 评语:过去一年,为了维护广大农村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并保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如春笋般发展起来的“一会两站”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种子问题、化肥问题等等都会得到最为及时的关注和帮助。只需一个电话,“一会两站”的工作人员就会立刻出现在田间地头。 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民权益更需维护。目前,遍布在我省各地、乡、镇、村的1万多个“一会两站”正实实在在为广大农民消费者服务,这对建设新农村,创建和谐社会无疑是一个有形的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