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消费者协会的协调帮助下,因购买外地中早熟菜花种而经济受损的4户农民获得1万元赔偿款。 去年6月份,榆中县的4户农民在同一蔬菜种子销售点购买了同一种白菜花种子。据说明书上称,此菜花种为日本引进的一代杂交春秋种白菜花种,中早熟,定植后65天左右收获,耐寒耐热性强,植株较直立,花蕾呈球形,雪白紧密,品质较好。4户农民共以每包45元的价格购得白菜花种8包,按照菜花生长期为65天的说明,早已到了收获上市的季节,可是110天过去了,叶子繁茂、长势旺盛,很是喜人,可是扒开叶子,却甚是愁人,花球要么鸡蛋大小,要么就是根本没有花球,收成仅有10%。眼看就要到种下一茬作物的时节了,无奈的农民只好找到消协讨说法。 接到投诉后,省消协于近日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经现场调查,现在秋菜花的生长态势表现为晚熟品种特性。经研究分析,由于气候原因导致结球较晚,根据田间植株性状表现,该品种不具备中早熟品种特性。经统计,除去田间已有10%的花球达到采收标准,气候原因造成产量减产30%的实际情况,该品种的损失约60%,即每亩减产2400-3000斤。按照省消协出据的鉴定意见,蔬菜种子销售点答应按60%的损失给予4户农民1万元的赔款。4户农民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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