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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季干洗起纠纷 票证不全索赔难

发布时间:2007-4-11 15:33:02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日前,湖州市消费者王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称:一件价格昂贵的男式西装送到湖州白雪公主干洗店干洗,取衣时发现衣服内衬破损,要求干洗店赔偿,干洗店认为在衣服送洗前已经破损而不予赔偿。据王先生介绍,该衣服购于2005年年底,价格2000元左右,但因购衣发票遗失,索赔一度受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为此,市消保委按照《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办法》规定,消费者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按照洗涤费用的20倍予以赔偿,反之按照规定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赔付款不低于购买价格的90%;购买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赔付款不低于购买价格的85%。

  随着春季的到来,有许多消费者将穿过的冬装送到洗衣店干洗,随之引起的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近日,市消保委多次受理因购物凭证遗失而难以索赔的类似消费者投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到位,使其蒙受了不应该的损失。为防止因干洗纠纷时难以举证索赔的问题,市消保委特提醒消费者到干洗店干洗时要注意以下二点:

  一是消费者在购衣后一定要索要并妥善保管购衣凭证,特别是价格高昂的衣裤;如果购衣凭证遗失,建议消费者在干洗前与干洗店书面约定保值精洗,以防发生纠纷时空口无凭。

  二是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场地规模大、服务设施齐全、售后服务工作规范的正规干洗店,切忌只图价格便宜、送取件方便和不正规的街头巷尾小洗衣店。若发生纠纷,及时向当地消保委和12315投诉。

  同时,忠告经营者在承接干洗业务时,应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一是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信息,服务项目、价目表和电话号码等。仔细听取消费者对干洗的具体要求,对消费者咨询的问题应明确答复。

  二是经营者在接收衣物时,一要检查衣袋内是否有遗留的物品、附件,饰物是否齐全、衣物的破损情况、脏净程度等;二要向消费者提示,那些是易损、易腐蚀及贵重饰物或附件,明确保管责任,并在服务单上注明,同时要经消费者认可;三要将衣物的新旧、脏净程度和织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标准允许范围)及洗涤效果向消费者说明,经消费者确认后方可接收衣物;四要对实在不易干洗的或有不能除净的牢固性污渍,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并要当即开具接收凭证。

  三是在干洗过程中,因经营者的责任,干洗后的衣物未能达到干洗质量或不符与消费者事先约定的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损坏(不能修复或经修复后仍有明显痕迹的),或丢失的,经营者应根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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