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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工商局全力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三农”发展

发布时间:2007-4-13 9:25:27   信息来源:gs315  作者:杨淑华 张永斌  责任编辑:杨文俊

 

永昌县地处河西走廊、祁连山北麓,东邻武威、西迎山丹、北接金川、南与肃南接壤。总面积7439.27平方公里,现有耕地58万亩。

永昌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土地肥沃,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非常适宜农作物生长。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赋予了永昌许多具有区域特征的自然资源,也形成了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副产品,现已形成高原无公害蔬菜、啤酒大麦、肉用羔羊、金鳟鱼等特色产品,已成为国家级啤酒大麦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胡萝卜、西芹、花椰菜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但永昌同时又是一个农业大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未能使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也限制了永昌农副产品的规模化发展,再加上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对加入WTO以后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认识不足,缺乏以创新和质量求生存的危机感,以致商标意识淡薄,缺乏全方位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胆识和措施,严重制约了农副产品的规模化发展,截止2005年底,全县有效注册商标52件,其中农副产品商标仅有12件。由于商标意识淡薄、品牌理念落后、认识不到靠品牌文化附加值扩展市场,农产品尽管很多都品质优良,但却叫好不叫座。

商标是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提高农民的商标意识,使农民通过商标的使用增加收入,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举措,首先要注册好商标。商标权要得到保护,必须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确立商标权,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申请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如永昌县朱王堡辣椒产业协会、郑家堡洋葱种植协会等协会都有条件申请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农副产品证明商标可以将农副产品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养殖方式同商品一起推向市场,而广泛、合理地使用集体商标,可以提高农副产品的知名度,扩大生产规模,有利于从数量上拓展农副产品市场,目前我县已登记的各类农产品协会26个,而我县农产品证明商标只有1件,集体商标一件也没有,这与我县的县情是不相称的,所以,我县农副产品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发展还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其次,要培育商标的知名度和信誉。在培育商标的知名度方面,要积极、正确使用商标,在凡是可能使用商标的每一环节都应积极使用商标,在凡是可能使用商标的地方如名片、包装、商品上都应积极使用商标。要积极有效的宣传商标,应当根据农副产品的特点等具体情况,以主要的消费主体、经销主体为对象,选择适当的方式,突出商标进行宣传,使农副产品商标深入消费者之心。在培育商标信誉方面,要积极采用新的农业技术,开发新的农副产品品种,提升农副产品的品质,培育生产特色品种的农副产品,实行农副产品标准化生产,形成批量生产的农副产品,要加强农副产品的质量监控,农副产品生产者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过程、生态环境等的质量监测工作,对农副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要改进农副产品储藏、保鲜、加工技术,保证农副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同时要及时听取消费者意见,改进销售服务,尽可能为消费者购买、使用农副产品提供方便,真正起到“注册一件商标,创出一个品牌,带动一片产业,振兴一方经济”的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是法定的商标管理部门,有引导、服务于商标注册和使用、维护商标使用秩序、服务于经济包括农业产业化经济发展的职能,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三农”问题最突出的是农民增收难的问题,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而解决“三农”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就是实施商标战略,用品牌提升品位,带动产业发展,进而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工商部门在引导运用农副产品商标,走农业产业化之路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加大农副产品商标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农民提高注册商标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管理优势,深入企业和乡村进行调研,了解当地的特色产业,积极向农民宣传农产品使用商标的积极性,帮助农民转变观念,积极注册好商标,树立商标意识、品牌意识,鼓励农民使用农副产品商标,并有针对性的以送法下乡、与农民座谈、举办农副产品商标知识讲座等形式,在农民中培训骨干,并通过这些骨干的“二传手”作用,将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广为宣传,提高农民、行业协会及相关团体的商标知识和管理水平,增强其自身保护能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供商标服务,引导农民实施商标战略。中央1号文件指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要成为商品走向市场并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就离不开商标和进行商标保护。工商部门可以利用对商标广告法律、法规较为熟悉的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和农民建立起规范化的商标运作程序,保障农副产品商标的开发有序化、使用合法化、转让有偿化、宣传规范化、产权明晰化,提高农副产品商标管理水平,增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能力,提高商标运作水平。要加强公司、农户之间的合同监管,重点审查公司、农户之间产销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提高合同履约率,及时调解合同纠纷,解决公司、农户的后顾之忧。

    三、以品牌富农为着力点,大力培育著名、驰名商标,真正架起增加农民收入的金桥。引导农民使用商标和申请注册商标,仅仅是实施商标战略的第一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品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旗帜,可以说,市场竞争就是品牌的竞争特别是驰名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主导地位。培育发展一批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一方百姓富裕,才是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的最终目标。为此,我们要在努力提高商标注册总量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加强著名商标的培育扶持上,一是提高农副产品质量,形成规模优势,夯实创建农副产品著名商标基础。选择消费者认可、市场信誉好、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农副产品企业加以重点培育,积极帮助指导这些企业将商标运用与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结合起来,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制定品牌发展计划,在企业名片、商品包装、广告宣传等可以使用商标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积极使用商标,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全程标准化和安全性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同时要改进售后服务,尽可能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全面提高农副产品商标品牌的知名度,为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二是以商标为纽带,促进“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的形式,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职能,为农副产品结构调整服好务,注意引导企业和农民以优势资源为纽带组织起来,成立企业或行业协会,积极注册证明商标,强化行业自律行为,不断提高农副产品及商标的科技含量,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的登记注册上给予优惠,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公司+农户+商标的运作机制从一开始就充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彻底改变传统的企业运作模式,推行股份制,可以指导建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合作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坚持以商标为纽带,将公司同农户、公司同公司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开发使用农副产品商标,建立起商标资源有偿共享,资金、人才信息优势互补的、充满生机活力的、强大的市场主体群,推动龙头企业争创著名商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永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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