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规范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12款假冒伪劣手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对“宝灵通A1200、明尚品PDA、 MYPAE Y1200灵尚品PDA( MOTONOLA )”等6款不合格手机进行彻底清查的通知要求。民乐县工商局集中执法力量对全县手机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主要是严厉打击销售、维修手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手机售后服务“三包”规定的落实,提升手机售后服务水平,从而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检查过程中,主要针对八类行为进行了检查整治:一是清理整治手机经营中的无证经营行为;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假冒定点维修点的行为;二是检查整治以“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为名,无合法委托手续,无统一营业代办证而从事手机经营的违法行为;三是对各类手机经营者以“专卖”“专营”某品牌手机为名,从事倒卖二手手机、翻新手机的虚假宣传行为;四是检查经营者销售手机有无进网许可证;有无“CCC”强制性认证标记;五是检查非法销售假冒“黑”手机和走私手机等违法行为;六是检查手机外包装标识与机型标识不一致,从事销售冒用厂名、厂址手机的违法行为;七是检查手机经销中,冒用知名品牌手机名称,从事销售冒牌手机的违法行为。八是检查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售后服务措施特别是“三包”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三包”规定建立了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网点; 本次检查整治,共检查各类手机经营门点22户,其中企业5户,个体工商户17户。查获“宝灵通A1200”手机1部,“亚洲星PDA V120”1部、无厂名、厂址,进网许可证的手机9部;查处进网许可证与机型品牌不一致的冒牌手机 4 部;查处假冒CECT的品牌手机3 部,宝灵通A1200明尚品PDA手机3部,价值达1.5万元。取缔无证从事手机经营的2户;立案查处违法违章案件9起,已结案5起,罚款5400元;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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