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食品送货车辆经营行为,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近日,天祝县华藏寺工商所认真开展实施食品送货车辆登记备案管理制,推行强制备案管理、送货质量把关、质量安全承诺,从监管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食品送货下乡、送货上门“空白点”,构建堵决不合格食品、劣质食品进村入户的有效屏障。
一是对食品送货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制,规范监管行为,并按照“一帐一档”(即:食品送货车登记台帐、食品送货车及车主登记档案)监管模式将食品送货车辆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凡进入辖区的食品送货车辆向农村食品零售经营者运送食品,该所要求经营者必须持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货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送货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所申请备案,经审批后,方可在辖区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该所要求凡从事食品送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工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承诺书必须向我所备案,同时还要发给每个食品零售商。严格遵守承诺内容,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共同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四是该所严格审查了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商有关审批备案手续,对车载货物和送货凭证进行仔细核对,凡未提供有效质检报告或不符合上市规定的食品,一律不得上市交易。并充公运用食品检测箱跟踪检测车载食品和上市食品,确保不合格食品规范及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