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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梅川“一会两站”成功调解农民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07-8-29 9:01:09   信息来源:gs315  作者:白玉琴,祝双平  责任编辑:杨文俊

       827日梅川工商所门前鞭炮声声,西江镇农民刘宗庭将一面写着“维权的好楷模、农民的保护神”字样的锦旗送到梅川工商所所长和西江镇富康村“两站”负责人的手中,满怀激情的说:“感谢工商所、感谢‘一会两站’,我8个月没有解决的纠纷,今天终于得到了解决,而且只要了两天的时间,你们真是我们农民的保护神”。

刘宗庭系岷县西江镇草滩村一社农民,于20061225日在西江镇“爱军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25英寸“创维”牌彩色电视机,价格为860元,刘宗庭将电视机拉回家后,使用了20天时间,电视机就出现了电源指示灯不亮,无信号,没有彩色图像等问题。刘某多次交涉,经营者在八个月内只维修了两次,维修后的电视机在两、三天内也出现同样的问题无法使用。后经别人提醒,在当地“消费维权站”投诉。梅川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对林某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了《消法》中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利,林某认识到了自己不履行义务的错误,在工商所及“两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由林某给消费者刘宗庭退回电视机销货款860元,并负担140元的误工费,共计1000元。

这起长达8个月之久的消费纠纷终于在“一会两站”人员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农民消费者刘宗庭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感慨地说:“如果我早知道有‘一会两站’这个维权组织就好了,我的消费纠纷也就不会有这么长时间才得到解决了!”。这起消费纠纷的解决,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一会两站”在农村消费领域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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