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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费者协会2008第18号警示

发布时间:2008-8-19 15:11:11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200818号警示

谨防网络购物消费陷阱

网络购物以其便捷性、低廉的购物成本等优势,成为了网民们青睐的,继传统购物模式之外的又一新兴的购物方式。这一新兴的购物方式及网络销售市场相对传统购物模式及市场来说并不成熟,管理上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也就造成了现在网络购物陷阱繁多,侵害购物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省消费者协会结合网络购物调查分析情况,特提醒广大的网络购物者注意四大网络购物陷阱:

1.虚假广告。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甚至虚假宣传,消费者汇款后,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看到的样品不一致,或者经营者根本不发货。在消费者查询时,以种种理由提出需要另交费用,或者告诉消费者原来的产品已没有,增加费用可以提供更好的产品,引诱消费者再次上当。有的网上商店把钱骗到手后把服务器关掉,然后再开一个新的网站或是再申请一个新的网上店铺继续故技重施。

2. 超低价格。在网站上,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虽然网上销售减少了许多流通环节,好多甚至是厂家在做直销,使商品减少了附加费用,但其价格也不会相差太大。特别是名牌产品,因为知名品牌产品除了二手货或次品货,正规渠道进货的名牌是不可能和市场价相差那么远的。

3. 高额奖品诱骗。有些不法网站、网页,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诱骗吸引消费者浏览网页,购买其产品,或者诱骗网民交纳领取奖金或奖品的相关费用等,虽然这是比较原始的诈骗手段,但仍不乏上当者。

   4.不平等格式条款。在许多网站的格式化合同中,对于买家受骗后的保护不够,对不良商家的惩罚力度不强。一些网站购买合同的格式化条款,致使买货容易退货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退换货或者维修时,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相应的保障。

针对目前网络购物实际状况,省消协提醒网上购物者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使用支付宝、安付通等诚信汇款中介平台,选择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并索要发票或有效购物凭证,以获得安全保障。

2.要选择有实力、有交易资质、正式工商注册的公司网站,这样的网站管理相对正规,不要轻易在个人网站上,或是C2C(个人对个)进行交易购物。

3.尽量选择在本地网站购物,即使有问题也能就地找到网站来解决,不像外地网站千里迢迢,有了问题只能忍气吞声。

4.注意保存在交易过程中的各种信件和凭证,收货时应仔细查验后再签收。一旦发现不诚信的商品或卖家,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及时向网站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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