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费者协会2008年第12号警示
购买燃气热水器,请看能效标识
从今年6月1日起,燃气热水器也要和冰箱、空调一样,必须贴上能效标识才能销售。2007年7月实施的《燃气热水器能效标准》对然气热水器的能效做了明确划分,即分为三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热效率值不低于96%,2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8%,3级不低于84%。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凡低于能效等级三级的燃气热水器将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
所谓能效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物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量等指标,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的标识制度产品。
为此,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燃气热水器时,注意以下几点:
1. 要选择贴有能效标识的产品;
2. 根据自己所使用的燃气种类选择相适应的热水器;
3. 绝不要选择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根据需要选择烟道式、
平衡式、强制排式燃气热水器;
4.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燃气热水器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
和产品外壳上粘贴的安全说明内容、警示标识等;
5. 购买燃气热水器,要买信誉好的厂家的名牌产品,不要
买质量无保证的杂牌产品,以切实保障人身安全;
6. 要到正规的大商场购买,并索要票证,以便出现问题时
便于投诉。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