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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呼声高

发布时间:2006-12-19 12:06:25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物业服务不完整或不达标取证太困难
    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前岭说,业主既然接受了物业服务就必须要缴物业费,在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或者物业服务不完整的时候,则可以少缴部分物业费,但是这个时候业主们往往取证很困难。比如日常的保洁服务,是一周一次还是一周两次,业主们不可能天天盯着,这就是即使物业公司服务达不到标准业主也很难胜诉的原因。
    袁前岭建议,业主一定要把不同的问题区分开来,物业服务问题就是物业服务问题,不要把对物业的其他不满搅在一起,比如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维修的义务,或者开发商没有尽到义务,通过不缴物业费来进行维权。
  ●物业费纠纷应该举证责任倒置
  陈旭表示:“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现在在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案件中,有很多业主举证非常困难,从制度设计上可不可以呼吁有关部门,对这类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这么多的业主打官司,说物业公司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可是怎么举证?业主举不了证,业主搜集证据特别难,找公证处成本又太高。而物业公司如果把各项服务都说清楚了,就能说服大家,所以应该物业公司举证。我觉得,举证责任问题解决了,很多物业纠纷官司就好打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治理项目组研究员舒可心说:“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有六种情况,其中高空坠物也是举证责任倒置,要由大厦管理者和所有者举证。我们为什么不在小区管理方面设计一个合理的制度,用业主公约的形式与物业公司约定好举证责任倒置?只要约定不违法,全体业主给物业公司缴钱,他们掌握了大量的资本,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非常合理。”
  ●三种方法解决物业费纠纷
    北京物业管理商业会会长于庆新说:“今年我们受北京市政府的委托,做了北京100多个社区的调查,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商品房物业费的缴费率在92%左右,也就是说,只有不到10%的欠费率。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没有到不可调和的程度。当物业公司和业主出现矛盾以后怎么办?这是人们更关注的问题。”
  于庆新提出三种解决方案,他说:“在社区建立业主委员会,这是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我所说的第一个方案。”对于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业主委员会被寄予了无限希望,但是这个带着光环的组织在现实中充满了尴尬。北京目前只有10%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困难重重,即使有了业委会,能够代表业主利益,想在解聘物业公司等问题上有所作为也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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