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来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欺诈行为等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突出,严重扰乱农村市场秩序,损害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的情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紧急通知》要求工商机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与春节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保障农村消费安全结合起来,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起来,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紧急通知》强调,要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要严格依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要认真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紧急通知》指出,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农村城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和庙会;重点加强对农村县城、集镇、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地区经营食品的监管,突出抓好城乡接合部,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摊点、小餐馆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日常生活消费、节日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在春节前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紧急通知》指出,切实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各地要以实施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全程监管为重点,强化基层工商所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重点是完善农村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有效防范和查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格农村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和质量监测,配备监测车、监测箱等快速监测设施设备,突出抓好食品质量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狠抓农村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检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追溯机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对基层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逐所验收,确保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紧急通知》最后强调,要加强督察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以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有效地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