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协常务副会长 张 辉
问:2008年消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2008年省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以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构建和谐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维权体系,提高维权能力,切实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指导、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救助工作,切实加强消费维权法律与理论研究,切实加强“一会两站”信息化和组织建设,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问:2008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什么?
答: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中消协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将2008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
问:“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什么?
答:“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问: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认真组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民生、努力营造公平、正义、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履行各项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安排全国经济工作目标任务中,特别强调要改善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消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在有关章节和条款中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并且对国家立法、各级人民政府、工商及有关行政部门、有关国家机关、人民法院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还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提出了要求。这些都说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就是要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只有这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三是推动我省消费者保护运动发展,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层次和水平的需要。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大致经过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政府部门的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三个阶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己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在继续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政府行政保护的同时,应加大社会保护的力度,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自觉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去年中消协开展了“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推出了《良好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通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使我省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四是改善消费环境,迎接并保证2008年国际奥运会胜利召开的需要。目前我国消费环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行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积极参与下,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仍比较普遍,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特别是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在农村,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还屡禁不止,消费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问题,消费浪费资源、消费破坏环境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另外,我国将在2008年举办国际奥运会,如果上述问题不认真的对待和解决,也会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因此,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就是致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问:今年省消协将开展哪些活动?
答:为贯彻落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我省消协组织将和中消协组织安排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召开2008年3·15咨询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二是举办“消费与责任”论坛。邀请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企业及消费者的代表,就“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方面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三是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3·15期间,省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今年省、市、县除在各中心广场开展宣传外,把宣传重点放在农村,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加大对农村宣传的力度;四是与报刊媒体联合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宣传,印发各种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十大难点点评活动,评选并公布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事件、消费维权十大建议、消费领域十大不良习惯等;五是举办大型3·15文艺晚会,将3·15宣传通过文艺晚会形式掀起宣传高潮并通过电视转播扩大宣传覆盖面,使3·15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六是通过报刊进行法律知识和“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内涵的知识竞赛。
二是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以《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导则》为依据,组织企业培训,提高企业对商品和服务的责任意识;研究制定企业诚信承诺的标准和条件,组织企业广泛开展诚信承诺活动,推动企业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各种消费纠纷,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三是积极建议和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市场的监管。按照法定的职责,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就有关商品和服务中的问题继续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解决。
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省消协要充分发挥已成立的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做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选题规划,组织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采访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调动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宣传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强化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
五是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依据《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中消协制定的《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将择期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依据《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组织人员编写相关教育资料,开展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素质;同时,积极配合中消协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学生消费知识电视大赛,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六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一会两站”正是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一个创新。几年来,“一会两站”在农村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充分发挥调解、监督、服务的作用,农民有了难心事,有处说有人管,不出村就可投诉得到解决,保障了农民权益,维护了农村稳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七是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和表彰活动。为推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取得更好的成效,拟在2008年底在全省各级消协推荐的基础上,对年主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进行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