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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客货车年审5月5日开始4种车辆不审验

发布时间:2008-4-16 9:44:49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省级年审 今年车主不用去现场  

来源:西部商报

     今年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从55日起开始。记者昨日获悉,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运输车辆年审不必在市级运管机构审验完,再去省级机构进行现场终审,而是直接将市级运管机构审验的结果输入道路运政信息系统就可以,比以往更快捷简便。

年审时间:55日至731

年审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的车辆及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按照“谁许可、谁审验”的原则进行年度审验。

年审流程:

    车主携带《甘肃省道路班线客运审验表》、《甘肃省客运班线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表》以及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据等7项材料,前往市级运管机构。初审合格的,由市级运管机构进行网上“年审登记”,然后携带审验材料到省局进行审核。合格的,在《甘肃省道路班线客运车辆审验表》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换领2008年到期的线路标志牌、年审合格标贴;不合格的,按要求补充相关信息材料后重审。

4种情形不予年审

    对于公示认可的质量信誉 AAA”级企业的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及国际货物运输车辆将免予初审。

    以下4种情形车辆不予审验:

    1.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信息中心没有按要求建立的、信息化在年审中没有推广应用起来的、许可的事项没有在标准协同式四级道路运政信息系统录入的,辖区内的省际、市际客运和国际货物运输车辆不予审验;

    2.凡道路运输企业GPS平台未建立起来的,其所属的省际、市际客运和国际货物运输车辆不予审验;

    3.对于经营资格达不到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省际、市际客运车辆不予审验;

    4.凡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尚未处理的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及经营行为投诉经查证属实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不予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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