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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7-11-20 8:47:26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再创消费维权事业新佳绩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工作报告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兴斌

20071120

(审议稿)

 

各位理事:

我受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理事会报告甘肃省消费者协会2007年的工作情况和2008年的工作设想,请予审议。

2007年,省消费者协会在省工商局的领导和中消协的指导下,按照省消协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消费者为本,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不断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登上了一个新台阶,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付出了辛勤的努力。

 

2007年工作情况

一、夯实基础,强练硬功,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今年以来,省消费者协会发扬了“刻苦钻研、勤学苦练、不断开拓创新”的学习精神,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治思想教育、扎实练就业务能力方面狠下功夫,促使消费维权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20071,省消协在兰州召开了四届三次理事会议,中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应邀出席会议,同时向朱同心会长颁发了省消协荣获的“中消协2006年度工作创新奖”奖牌。本次理事会议对省消协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提出在新的一年里更好的为全省消费者服务,为甘肃经济发展服务,谱写和谐社会新篇章的努力方向。

1.邀请法学专家讲课交流,组织开展《物权法》的学习活动。

2007414日,省消协和省工商局在《物权法》草案正式通过之际,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学习研讨会,特别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消协副会长何山为大家讲解了《物权法》的有关背景和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原省工商局局长、省人大财经委主任惠树人、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万宗成、省法学会秘书长相连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工商局消保处、省消协及基层消协的同志一同参与了这次学习研讨活动,并与何山教授进行了交流。

与此同时,为更好的运用《物权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7518日至20日,受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机构专业委员会的委托,省消费者协会和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在兰州市共同举办了全省“房地产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物权法》学习培训班”。我省部分市、州消协秘书长和“兴隆房地产”等20余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来自国家建设部、人大法律委员会、人民大学等专家学者都作了相关的专题报告。通过这项学习研讨培训活动,使大家对《物权法》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对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同志们启发很深。

2.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宣传周”活动。

20075月份,省消费者协会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安排,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宣传月学习活动。省消费者协会全体人员围绕“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这一主题集中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我剖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大家表示要大力弘扬“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于民,真抓实干、务实求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作风正派、情趣健康”这8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不懈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3.积极参加中消协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及研讨活动,明确方向,增强维权业务能力。

今年,秘书处先后参加了中消协举办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班、农村消费维权调查培训班、消费指导培训班,投诉法律事务培训班,12315规范管理研讨班。同时,承担了配合中消协在兰州召开全国部分省、市秘书长农村消费状况调研会议。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学习,深入探索新时期消费维权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途径,进一步提高了新时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业务能力,为开拓消费维权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打造诚信,营造氛围,推进甘肃企业健康科学发展。

为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观念,省消协以各种形式、多种方法在全社会营造诚信氛围,不断推进诚信建设。

1.组织开展“消费和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研讨会,促进企业步入持续发展轨道。

200745日,省精神文明办、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了“消费和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研讨会,来自省内通信、电力、燃气、公交、保险、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食品、家电、大型商场等行业的40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就当前的消费热点和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等主题展开了畅谈。期间,兰州飞天房地产开发集团、兴农实业、兰州燃气、天庆集团、中石油甘肃公司、省电力公司、甘肃铁通等企业的有关负责人都作了发言交流。

通过此次研讨,我省大多重点企业的负责人都认识到,在当前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企业除了自觉主动承担推动经济发展的责任外,还应该承担促进公平正义的责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责任,树立诚信为本的社会道德责任,把消费和谐始终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敢于接受挑战、善于学习,面对新形势不断进取的责任,才能可持续发展,取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帮助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监督企业制定、修改合

同过程,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有关房屋中介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消费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费者协会积极主动与企业联系,共同研究问题的症结所在,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取得了成效。2007426日,玛雅房屋甘肃总部组织召开了购房合同论证会,省消费者协会派出投诉部主任陈涛和省消协法律专家——兰州市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韩照通、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柳向奎参加了论证会,并就该公司拟出的3份购房买卖合同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和建议。在此次论证会之后,省消协的法律专家又对该公司修改后的合同进行了最后的审定。通过省消协法律专家的参与修改和审定,该企业在今后开展的经营活动中,能有效的避免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不公正待遇,同时也避免了作为中介组织因合同的不完善给本企业造成的损失,从而对企业自身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组织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诚信自律”宣言活动,促进行业自律,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2007427日,省消协组织召开了公共服务行业暨玛雅房屋甘肃总部“诚信自律”宣言新闻发布会。来自兰州市银行、供热、供水、公交、燃气化工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相关负责人和玛雅房屋甘肃总部的负责人都在“诚信自律”宣言上一一签字,并承诺今后要在四个方面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即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信息披露及宣传广告内容真实可靠,符合实际,不隐瞒缺陷;依法合理定价,价格表述清晰,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搞虚假促销;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等。

同时,还评选出了“2007年度消费者满意公交线路”和“2006年度消费者满意供热单位”,以此激励更多的公共服务行业摒弃“垄断经营”的“霸权形象”,切实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起诚信企业的新形象。

4.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进诚信建设步伐。

2007926日,省消费者协会按照中宣部等17个部门每年9月份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召开了“诚信兴商”论坛会,省整规办副处长郭维平参加了会议,省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兴斌主持会议,并做了“业无诚信不兴”的总结讲话。来自我省50余家大中型企业的高管参加了此次论坛,其中,“正茂集团”、“飞天房地产”、天庆集团、“甘肃联通”等企业高管就“诚信兴商”主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通过连续多年的诚信宣传和培育诚信企业活动,使诚信二字家喻户晓普布千里陇塬,为构建和谐甘肃打造着诚信的基础。

三、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广泛开展3·15宣传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积极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始终坚持“有诉必接、大案不拖、耐心协调”的服务宗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提高接待、受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来提高调解效率,对日常受理的投诉,抓紧及时调解,力争无积压案件。19月份,全省消协受理投诉7227件,已调解处理7029件(其中省消协受理438件,处理428件),调解成功率97%,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秘书处投诉部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做到“有询必答,有接必调”,一年来无积诉案件。重大疑难投诉秘书长亲自参与调解,所调处的投诉得到了消费者、经营者由衷的满意。

从今年的投诉情况来看,有关通信行业中的“套餐套人”、“代理商不规范经营”、企业霸气足丧失社会责任”问题,还有部分企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在媒体大肆发布广告忽悠百姓的问题,以及房屋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价格问题、零售商中的“促销花样翻新虚降实涨”、汽车的售后服务等问题都比较突出,成为了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焦点、热点问题。

对于重、大、难投诉以及群体投诉做到了高度重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按照相关规定,该上报的及时上报,该移交的及时移交。对于已调解的具有典型性的重大案例,做好后续的跟踪回访,并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投诉信息的采集和整理,搜集相关典型案例,提供宣传教育素材。今年424日,省消费者协会又对客运部门退票费一事进行了查询,民航总局在随后发来复函,又对退票费一事进行了相关的说明。

2.成功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今年310日、11日,省精神文明办和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兰州市工商局、消协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共同举办了“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省人大副主任、省消协名誉会长杨作林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消协名誉会长孙小系,以及省精神文明办主任周文武、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协会长朱同心等领导都出席了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约1万多名消费者来到活动现场,通过投诉、咨询等方式参与和庆祝消费者的节日。工商、消协等部门为消费者准备的《消费维权问答》等各种宣传材料均被兰州市民索要一空。与此同时,全省各地的精神文明办和工商、消协系统都在同一时间内组织开展了有规模、有组织、有重点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全省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使“3·15”更加深入人心。

在“3·15”活动期间,省消协组织演出并录制转播了2007年“3·15”大型电视文艺晚会,先后在甘肃卫视和甘肃经济频道、甘肃文化频道多次播出。省精神文明办、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还在全省服务行业内首次评选出了“2006年甘肃省十佳3·15诚信服务明星”、2006年甘肃省3·15诚信服务企业”和“2006年甘肃省十佳3·15诚信服务明星企业”,在全省服务行业内重塑了良好形象,并以此促进同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四、积极履行法定职能,务实进行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

1.密切关注消费趋势,针对消费投诉焦点和消费侵权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今年以来,省消费者协会已发布各类消费警示和提示共18条。其中有些消费警示得到了中消协的肯定,并陆续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2.200748月份,根据中消协安排,在省内部分地区开展了对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活动。此次评议范围选择了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燃油供应、邮政、电信、城市公共交通、铁路运输、民航、银行、证券、医疗、有线电视、等14个直接影响公众生活质量,且社会公众意见反映相对集中的公共服务行业,并从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商品宣传、诚信服务、争议解决、公众消费热点等6个方面作为评议内容。

此次评议活动,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了社会服务行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响应,为提高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200781日至831日,根据中消协安排部署,在凉州区、古浪县、秦安县、红古区、成县、临泽县组织开展了农村消费维权状况的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分别由各县区消协组织安排专门调查员到农村基层就消费维权状况进行实地调查,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当前农村消费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从农资质量和供应服务、生活用水、电力供应、食品卫生、道路交通、邮政通信、家电及农机维修、金融保险、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0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调查发现,目前我省农村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有农资,如农药、种子、农机等产品,存在的问题大多为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识别常识和使用知识的匮乏;医疗,如医疗收费不合理、医疗卫生质量需提高、医疗常识欠缺;虚假广告,如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问题;基础设施,如道路问题困扰交通出行;以及其它问题,如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

此次调查反映出,今后我省农村消费市场应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消法》、《产品质量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由此来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识假、防假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农村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查处经营者的不法行为。

4.200789月,省消费者协会首次对兰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度、楼盘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开展了一次调查活动。

这次调查是为了集中搜集反映消费者对商品房市场和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呼声,加强对商品房市场的社会监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商品房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服务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高效、优质、周到的服务,促进全省房地产开发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调查选取了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共60家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的60个小区近500个楼盘,以调查问卷的形式,从消费者对房地产开发商诚信情况的评价和消费者对住宅楼盘工程质量、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等情况的评价,以及消费者对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展开了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兰州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凸现的问题大多为维修基金管理不规范,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成立,维修基金违规使用、维修基金未收取,公摊面积不明确、房屋面积先小后大、小区公共设施和停车场满意度较低、小区开发遗留工程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等;物业服务企业表现出的突出问题大致为物业服务收费不透明、物业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开展和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服务面狭窄、有些物业服务公司员工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成立滞后、小区停车场的收入和花费未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缺乏与业主之间沟通等。

调查汇总分析之后,我们分别和企业负责人对话、沟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于10月23日召开了200余人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对消费者评价好的进行了颁奖表彰,差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维修基金问题、业主委员会成立滞后问题向省建设厅分别发出建议函。此次调查引起了省内和国内媒体各个网站的高度关注报道,反响强烈。

5.2007810日至920日,省消协为配合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一次“消费者满意品牌”推荐活动。

这次推荐活动是依据《消法》和《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展开的,活动遵旨是在全省消费领域中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共同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树立陇货精品品牌,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引起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先后有300多家企业和单位申请报名参加,涉及通信服务、家用电器、酒水食品、日用化工、汽车配件、旅游餐饮、房地产开发及供电、建材、装修等多个行业门类。初次筛选后,将150家品牌在“3·15消费维权网”和报纸上公示,并发动广大消费者投票。最终,评委会根据消费者的投票情况和企业近两年来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态度和结果,以及社会综合反映等方面的因素,最终评选、审定了 54家优秀品牌获得“消费者满意品牌”称号。从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企业品牌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全省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全省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成果。

200767月,省消协在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下,配合省局对全省“一会两站”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检查。截至7月底,全省共建立“两站”15768个,其中在农村已建立“两站”13752个,建站率占行政村的86%;在城市社区、市场、商场、超市、企业、旅游点、学校、医院等建立“两站”2016个。

全省的“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各级工商机关、消协人员的辛勤努力下,达到了预期目标,大部分“两站”的运行效果已经逐步显现。在处理投诉举报、解决消费纠纷、宣传法律法规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总结交流建站三年来的经验,推进全省“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将在年内召开全省“一会两站”建设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

“一会两站”的建立使消费维权的网络延伸到农村基层,为农民消费者“普法难、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平台,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我省的“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的好评与肯定。

六、早做安排,精心准备,周密筹划省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活动。

1.编辑出版了一本《20年维权历程》的画册。这本画册回顾了甘肃维权事业走过20年的风雨历程,涵盖内容较为广泛、搜集资料较为全面、图片制作、版面设计精美。画册包括了10多万文字内容、近千张图片,分为寄语、历程、成就、案例、宣传、创新、诚信7大篇章。本画册真实而细腻地反映了甘肃消保维权事业的发展历程,从不同侧面记录了甘肃消保维权勇士们和诚信企业在维权道路上的足迹。画册的出版,不仅具有回顾过去、总结经验的历史意义,更具有激励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现实意义,对于今后甘肃消保维权事业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甘肃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2.准备一台纪念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为了庆祝省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省消协特举行一场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文艺晚会,并将这台晚会陆续在甘肃电视台多个频道转播。

文艺晚会将以优美动人的旋律和激扬的乐章讴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和广大消费者的美好愿望;以郑智化等明星的强势演出阵容渲染省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的欢乐气氛,并以此扩大省消费者协会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点燃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新亮点。

3.邀请曾经在省消协工作过的老同志和支持、关心、帮助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各位企业家和新闻媒体等朋友们召开庆祝座谈会。

4.表彰省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自愿报名、基层推荐等多种方式,评选出20年来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并为这项光荣事业贡献过自己的力量,维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此带动全社会参与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继续向前推进。

5.在甘肃日报、兰州晚报、西部商报、兰州晨报、科技鑫报等多家媒体进行省消协成立20周年庆祝宣传报道。

七、加强与新闻媒体、理事单位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消协的社会监督作用。

1.今年,省消费者协会继续和媒体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加大宣传力度,先后与西部商报、兰州晨报、兰州晚报、科技鑫报、甘肃法制报、甘肃广播电视报、甘肃广播电台阳光调频联办了《“一会两站”专栏》、《天天3·15》、《秘书长维权热线》等栏目,从多角度、多侧面和咨询、服务、曝光等不同的形式报道了消费热点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树立了省消费者协会的社会形象,也向社会大众传播了有价值的、理性的消费信息,最大限度的发挥了消协的社会监督作用。

在此期间,特别委托法律顾问甘肃方域西涛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定期值守《秘书长维权热线》,仅今年就接听了投诉咨询热线约500多条,投诉内容涉及通讯、房产、物业、供热、医疗、银行、保险等行业,投诉解决率达到98%以上,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大大提高了消协的社会影响力。

2.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地与理事单位及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沟通联系,加强了解协作,参与和配合各职能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理事单位及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对消协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3.与省美发美容协会联合起草制定了《甘肃省美发美容行业监督管理及消费纠纷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并联合省商务厅下发执行,同时对美发美容行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对优秀的给予奖励并颁发奖牌,对该行业的促进较大。联合省饭店协会对自带酒水、最低消费、省物价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酒水加价率向甘肃省物价局提出了建议。

回顾2007年,在省人大、省政府省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消协的有力指导下,以及各理事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们的艰辛努力,消协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成绩来之不易,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对新形势下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够及时,缺乏新的对策;二是人员、机构、编制、经费的问题比较严重,它直接影响着我省各级消协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受经费、体制等原因的限制,省消协对全省消协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还不够有力;四是年初计划准备在全省各地起步建立消费教育学校或基地,因经费、精力的限制未能实施等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08年工作设想

 

2008年是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年,也是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全面履行各项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消协工作《五年规划》,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年。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按照中消协“一三三五”工程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着力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全局性、根本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增强消协组织的公信力,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向前迈进。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要做到在全面深刻学习十七大精神的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穿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去,并认真查找自身在精神状态、艰苦作风、与时俱进、工作创新中的差距,继续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不断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二、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关注和保障民生,从解决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研究新课题,提出新对策。

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认真分析研究消费领域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应对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明确消协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新的思路、新的作风、新的方法,把今后的工作做的更好。

特别是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房屋、医疗、教育、物价、商品质量、新的促销方式等民生热点消费领域的分析研究,求真务实,找准突破点,切实让广大消费者在这些消费领域内充分享有公平、合理的待遇,落实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

还要加强对一些新兴消费领域内,如高科技电子产品、汽车、网络等消费趋势的密切关注,注重对新动向、新问题的调研。各级消协要始终把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调整维权思路和突破点,力争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增加和谐因素。

三、做好年主题的各项宣传活动和一年一度的3·15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年主题氛围。

在中消协确立了新的年主题后,省消费者协会将继续开展一系列的主题宣传活动安排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和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其次,还要组织有关企业以研讨会等形式,引导企业树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推动《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导则》的贯彻,提升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第三,我们将继续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呼吁政府依法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依托“一会两站”发挥作用,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健康安全、科学消费,为建设新农村服务。

2007年全省农村消费状况的调查结果来看,农村消费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各级消协组织要根据省消协的五年规划,以农村市场为重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启动消费教育工作,切实关注农村消费者的需求。首先,要研究制定出加强消费教育和指导的具体工作计划,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建立完善消费教育、消费指导工作机制,支持工作的开展。其次,要紧密结合当前农村消费者对消费科学知识的需求,继续组织人员编写相关教材,以“两站”为依托、为基地,逐步建立消费教育和指导中心,培养消费教育辅导员,指导组织培训和维权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充分发挥甘肃消费维权网的作用,以网络信息平台搭建起一个全面、科学的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框架。各地消协要把已经建成使用的网站充分利用起来,尽快促使全省消费维权网络早日联网和工商红盾网的对接,更好的发挥网络效应,使其成为消费者获取相关法律知识和消费知识的主渠道。以全省“一会两站”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为契机,把“一会两站”的规范化建设和充分发挥作用,作为我们各级消协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组织好、指导好、落实好。要以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努力做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到最基层。

五、提高对受理投诉的调解处理率,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做实事。

2008年,我们仍要认真积极的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特别是重大投诉和群体投诉要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查、快速处理,不能有积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氛围。加强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从而有针对性的将这些问题的症结向社会公布,如果是出现在行业或企业内的普遍问题,就要及时与企业进行对话、交流,帮助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如果是社会普遍问题,就要加强新闻舆论的正确引导,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

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是《消法》赋予消协的主要职能,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面广、量大,由于受经费和人力不足的困扰,工作难度也大。因此,各级消协要克服困难,借助企业、社会、有关部门的力量,不断探索新方法,勇于监督、敢于监督。积极主动地参与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市场监督活动,特别是要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医疗、房地产、教育、公用事业等领域。通过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来实现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这是各级消协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

七、强化诚信体系培育,进一步发挥诚信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继续动员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开展以“讲诚信、树形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设诚信甘肃”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建立市场诚信机制,推进诚信工程建设,强化行业管理和自我监督约束力度,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

八、加强消协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

新的一年,省消费者协会要继续秉承“经常学习、不断总结”的良好作风,定期组织消协工作人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学会不断用法律法规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为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思想和能力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制度,促进消协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消协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九、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消协的社会影响力,为消费维权事业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更好的借助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继续加强与各级媒体的紧密协作关系,对消费维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进行大力弘扬,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典型案例要配合媒体给予曝光,特别是对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和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要敢于碰硬、动真、进行批评。通过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提高消协的社会公信力。

继续办好《甘肃消费维权网》、《消费指南》杂志和《甘肃消协通讯》,办出特色,发挥自身网络的宣传功效,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各位理事,我国的经济社会正在又好又快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但也是发展的难得机遇。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激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勇于开拓、艰苦奋斗、继往开来、尽职尽责为党和政府分忧,尽心尽力为消费者解难,再创消费维权事业新佳绩!

以上报告请各位理事予以审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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