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意识差 服务质量成幌子
——省消协对每周热点投诉案例分析
根据省消协本周接到并受理的投诉案例分析来看,主要是表现为一些服务行业服务意识不到位,不能积极履行自己服务承诺,不能做到诚信经营等。
如:消费者孟女士在某美容院花费663元减肥,一个月后没有任何效果。按照商家的承诺应该退款,但商家并没有按照承诺不退款。经省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为孟女士退回减肥收取的费用326元。
点评:美容行业虚假宣传和不当宣传屡见不鲜,一些美容院或减肥机构打着免费美容或没费试用的旗号,却强行向消费者收费。美容院如果在消费者消费前承诺没有效果将会退款等情况,就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承诺,做到诚信经营。《消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如:消费者刘女士在某火锅店就餐时,摔倒后骨折,商家未能做出及时赔付,投诉至省消协,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赔偿消费者刘女士近800元医药费。
点评:《消法》第七条中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家应该在消费者易忽视,易引起事故的地点竖立明确标识或者警告,以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不受伤害。(省消协投诉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