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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称电信资费5年来已经下降了53%

发布时间:2008-2-28 9:14:43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信产部称电信资费5年来下降53%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27日,在2008年通信服务年会上,信产部副部长蒋耀平透露,2007年电信资费总体水平比上年下降13.6%2007年电信资费总体水平比上年下降13.6%,五年来总的下降了53%。通信业对价格指数过快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测算,在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即使是在CPI增长为6.5%的去年8月,当月电信资费还拉低全国价格指数0.38个百分点。

  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国内漫游费下调,蒋耀平表示,前不久我们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线标准,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电信资费管理改革,完善在政府宏观调控之下,主要由市场竞争加快的机制,实行上线管制外,逐步实现由经营者自主确定,要抓紧建立高效公平的电信资费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代理收费,积极推动用户反映集中的资费热点问题的合理解决,依法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严重的资费违规行为。

  蒋耀平还通报了当前我国通信业的发展情况,2007年全行业继续保持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累计完成通信业务总量1.93万亿元,同比增长26.3%。完成通信业务收入8052亿元,同比增长11.8%。总的来看,用户数量增长的幅度要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也说明了通信业实实在在给消费者带来了好处。像移动通信业务,2007年本地电话通话时长同比增长35.3%,长话通话时长增长59.6%,短期业务量增长37.8%,而移动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7.8%。不过,用户数量增长的幅度远远高于收入增长的收入。目前中国的电话用户总数已经突破了9亿户,达到了9.13亿户,其中固定电话3.66亿户,移动电话5.47亿户,互联网上网人数突破2.1亿户。

  信息产业部27日还发布了关于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电信企业应考虑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种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同时,为方便用户比较和选择,应适当控制资费方案的种类,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可供用户选择的同一网络的资费方案原则上不超过10种。

  意见指出,资费方案结构应简单清晰,鼓励电信企业推出按实际使用量给予不同优惠幅度的资费方案;对于设定基本消费的资费方案,在基本消费包含的收费项目外不应再额外附加必选的收费项目;对于现行叠加收费的电信业务,鼓励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采用单一费率方式收费,对于其他电信业务,电信企业应避免采用叠加收费方式。

根据该意见,资费方案设计应科学合理,与企业技术、服务和管理能力相匹配;资费方案的适用区域应尽可能扩大,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企业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鼓励电信企业为农村用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除此之外,不宜针对特定区域设计资费方案。

新闻链接:

信产部力促电信资费下降 清理资费套餐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信息产业部网站消息,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布《关于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电信企业通过技术、服务和管理创新逐步降低成本,努力促进电信资费总体水平稳步下降,并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方便用户明白消费。

  信息产业部这份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导意见》说,通过集中开展资费套餐清理工作,资费套餐种类显著减少,清理效果初步显现,但在资费设计和宣传环节中仍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各电信企业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力求资费方案简单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消费者分析、比较、选择和使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电信企业应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资费研究,科学制定资费方案,通过技术、服务和管理创新逐步降低成本,努力促进电信资费总体水平稳步下降,与广大用户共享电信发展和改革的成果。

  二、电信企业应考虑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种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同时,为方便用户比较和选择,应适当控制资费方案的种类,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可供用户选择的同一网络的资费方案原则上不超过10种。

  三、资费方案结构应简单清晰,鼓励电信企业推出按实际使用量给予不同优惠幅度的资费方案;对于设定基本消费的资费方案,在基本消费包含的收费项目外不应再额外附加必选的收费项目;对于现行叠加收费的电信业务,鼓励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采用单一费率方式收费,对于其他电信业务,电信企业应避免采用叠加收费方式。

  四、资费方案设计应科学合理,与企业技术、服务和管理能力相匹配;资费方案的适用区域应尽可能扩大,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企业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鼓励电信企业为农村用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除此之外,不宜针对特定区域设计资费方案。

  五、电信企业应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现行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电信企业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六、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尽可能为用户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方便,向用户提供的帐单中所列收费项目应与用户选择的资费方案相符合,方便用户明白消费。

  七、用户对资费方案享有自主选择权,电信企业应给予充分尊重,不得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应根据上述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做好本企业的电信资费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按照上述要求,指导本辖区电信企业推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资费方案,规范电信企业资费宣传行为,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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