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人为制造市场供求紧张等多种问题 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房地产中介服务,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房屋中介对沟通市场交易信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着的整体诚信水平低下,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已成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省消协根据调查情况发现,房屋中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中介机构与开发企业相互串通,利用信息不对称,制作虚假广告、囤积土地房源、发布虚假交易和不实价格信息,人为制造市场供求紧张,恶意哄抬房价,误导市场预期。深入分析可发现,每一个楼盘房价的非正常上涨背后,大都有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操纵的因素。 二、一些中介机构和人员,惟利是图,责任观念淡薄,经纪行为不规范,与开发企业相互勾结,签订虚假合同,出具虚假、不实估价报告,骗取银行贷款。有的中介机构一锤子买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甚至挪用、侵吞房屋买卖款项、房屋租金等。 三、一些中介机构和人员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采用固定格式合同对消费者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有的在合同主要条款中规避法律法规,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和负担。有的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卖价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外的不当报酬。有的经纪人员瞒着经纪服务公司,以做黑单方式欺骗客户,赚取非法差价。 四、一些估价机构和人员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迫于部门和开发商的压力和诱惑,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于不顾,出具偏离甚至明显压低被拆迁房屋真实价值的估价报告,在造成广大被拆迁家庭利益受损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拆迁纠纷。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中介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尚未落实,行业进入门槛低,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加上多数中介机构追求短期利益,根本不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导致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二是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具体,行业管理部门间缺乏沟通和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在导致监管真空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介服务业鱼龙混杂的局面。 针对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省消费者协会建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服务业的监管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政策,尽快制定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在完善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要加快建立包括经纪机构资信评价指标、执业规则、服务标准、职业道德、执业风险管理与顾客投诉管理相结合的一系列自律性管理制度在内的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与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相结合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并在加强行业自身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对违反行业职业道德,违章违规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自律性处罚。 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谨防房地产中介的各种陷阱,牢固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在要求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前,首先要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还要看其经营范围是否与自己的服务需求相对应。挑选管理规范、可信度高的中介机构,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书面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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