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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规定灾区农村住房重建每户为三间

发布时间:2008-6-30 11:14:50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人民网兰州点击查看兰州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6月30日电 (记者曾华锋)“主要依靠政府补助资金建房的,原则上按每户修建住房3间,45平方米左右考虑。”近日出台的《汶川地震甘肃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管理办法》如是规定。

按照规定,原址整村重建和异地整村新建的农村住房应进行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勘察报告应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论。要充分考虑不良地质的危害,严禁在易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进行建设,尽可能避开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和高耸孤立的山丘等抗震不利地段。

农村住房重建要根据当地住房整体水平、群众经济承受能力、适用建筑材料,充分尊重当地民俗,体现原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传统风貌,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多种样式的住宅设计图,供农村居民选择。主要依靠政府补助资金建房的,原则上按每户修建住房3间,45平方米左右考虑。整村重建以及二层以上乡村自建农宅等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进行工程设计,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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