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 副局长 王 平
非法传销又被为“老鼠会”、“经济邪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体上一颗毒瘤,不仅严重损害和扰乱经济秩序,而且对商业诚信、社会伦理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造成极大的破坏,对广大消费者更具有欺骗性和伤害性,造成消费者心态扭曲,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兰州市高新开发区是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重点地区之一。近年来,高新工商分局在积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的同时,不断摸索规律,多措并举,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非法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为净化高新开发区的社会环境和创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当前非法传销的特点及规律
随着全国各地打击非法传销的不断深入,非法传销活动已由城市转移到较为偏僻的城乡接合部,由明目张胆变为暗动阴行,具有较强的封闭性、隐蔽性、分散性、流动性、反复性、蔓延性的各点,主要表现在:1.从原来的“传商品”,变为“传人头”:2.以专卖店、连锁店等形式变为掩护从事专销活动:3.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4.有集中转为分散、公开转为地下,活动区域由城市转为乡村,本地注册异地传销。
二、防范打击的要点
1、坚持把打及非法传销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内容,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不断巩固打击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反弹。
2、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底子清、情况明、长期工作在一线优势,摸清非法传销活动的场所,了解非法传销活动的实情,掌握非法传销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制定切合实际的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3、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非法传销有立足之地,更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大监控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
4、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已取缔聚集窝点为重点,严厉打击以“拉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欺诈活动。
5、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及境外传销企业入境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严格依法惩处转型企业传销和违规培训活动。
三、防范打击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完善的领导机构是做好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根本保证,高新工商分局专门成立了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加大打击力度,对辖区内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反映集中的传销组织定期进行清查整治,确保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成立了由工商、公安、经贸局、社农局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打击”工作联系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
(二)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市从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入手,强化入场监管,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12315网络及举报投诉的作用,逐步建立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区等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的监控,坚持发现就查,露头就打,把非法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让其形成气候。
(三)突出重点,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对非法传销活动反映较为突出的地区进行全面清查,对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涉案范围广、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非法传销大要案件的传销头目,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进行查处,形成打击合力,严惩非法传销组织者,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的企业坚决取缔,从根本上摧毁传销组织网络,推动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对转型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掌握转型企业在辖区内的经营情况,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整顿规范转型企业。对违反规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转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规定,依托新闻媒体公布典型案例,采取追踪报道、专题栏目、受骗人现身说法等形式,公开揭露非法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挺高广大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有针对性的做好大中专在校生、青少年、妇女、农民、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形成了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态势。
(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目标实现。为了确保打击非法传销各项任务的落实,高新工商分局除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察组到基层检查指导,及时收集,了解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打击非法传销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作,目前虽然有所遏制,但没有杜绝,仍将长期存在,我们要不断观察新动向,掌握新规律,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将非法传销这一“经济邪教”彻底剿灭,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全面健康快速发展作贡献。